尊敬的孫書記
天津市出臺的居住證政策,讓我們外來人員看到了落戶天津的希望,在此向您表示感謝,有幾個問題需要相關單位澄清
1.申請的專利算不上榮譽,建委建協發的文件算不上表彰?
2.我的中級工程師是在浙江辦理的,是否可行?我也有一級建造師,但注冊單位在浙江,我屬於外地進津企業,是否不影響積分?
3.積分入戶為四月前,可是教育局的規定三月份要申報義務教育的資料,一份居住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去辦理兩件事情且時間有衝突,請問如何處理纔能兩不耽誤?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關於專利及獎勵問題。按照《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省部級及以上獎勵纔可認定積分,專利亦不在積分范疇。
二、關於職稱問題。外省市評定的職稱亦可認定積分。
三、關於要件問題。在居住證配套的實施細則中我們已經充分考慮了要件問題,不會滯留原件,不會造成要件衝突。
市人力社保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