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收到網友來信後,我辦立即向區人力社保局了解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網友為北閘口鎮呂坨子村村民,您主要諮詢的是父母能否個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問題。經了解,呂坨子村於2010年開始土地整合,北閘口鎮規定村民在同意拆遷,簽協議交完鑰匙後,鎮勞動保障中心將為其辦理參保手續。由於您父母未與村委會簽訂拆遷協議,故未能參加被征地農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根據天津市有關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滿60周歲,不符合城鎮企業職工參保條件,且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城鄉非從業居民可自願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因您的父母年齡已超過60周歲,不在參保范圍,不能個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人力社保局建議您可與鎮、村繼續協商拆遷事宜,待簽訂協議後,您的父母可辦理被征地農民參保手續,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區人力社保局於3月3日已與您取得了聯系,就以上事宜做了答復,您也表示滿意。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調研督查考核辦公室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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