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靜海縣戶口,妻子是外地戶口,一直在市區生活,因妻子在市區工作在市內貸款購房後,纔了解靜海縣戶口不能遷移到市區,就連郊縣也不可以,這樣對孩子以後上幼兒園,小學都比較麻煩,妻子非農業戶口必須滿足10年纔能夠遷入我的戶口本上來,這個時間太長了,影響到以後就業問題,北京也纔5年,現提出兩點要求
1、希望在居住證改革期間,投夫的時間上縮短,或者在入戶積分上給予獎勵,
2、郊縣戶口遷入市區給予適當放開。希望貸款購房跟二手房也能進行戶口遷移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按兩區三縣非農業人口戶口遷移政策,即:我市兩區三縣地區非農業人口(不含藍印戶口轉常住戶口人員),在其他行政區有穩定工作,並具有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准予將戶籍遷往住所所在地落戶,配偶、未婚子女可隨遷。
市公安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