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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我是在13年孩子在南開中學上學,搬至風荷新園居住,這半年,飽受噪音之苦。
每天晚上,不到20:00點,就開始了唱歌跳舞了,我住的這半年,天熱的時候能折騰到快23:30,天冷也要到20:30。特點是,持續時間長,噪音大。我到公園內看過,有一家點唱歌的,兩家教跳舞的,好像都是擺攤收費,唱歌的搞了個大屏幕,伴奏加上歌客們麥克風下的洋腔怪調,跳舞兩家似在比拼,每家一個兩輪式可移動音箱,看誰的聲音大。可憐我家,緊挨馬路,和南開花園對面,沒有任何遮擋,家裡的雙層玻璃難檔高音喇叭,夏天酷熱,從沒開過窗戶,孩子寫作業到22點結束,外面還在唱。我們為了孩子搬到這,結果竟是這樣。
我去年10月開始打110,警察很熱情,也很同情,但是情況沒有任何改觀。
我查看了網上,關於這類問題,不少和我一樣,反映了沒有解決,有人實在受不了就潑大糞,扔鞭炮,我太理解這種行為了,我也是恨不得扔磚頭。你們又唱又跳,沒有人不讓,但是,是不是有個時間段,每天晚上固定1-2小時,不能夜夜笙歌,到凌晨吧!就算你們要玩到凌晨,你們能不能聲音盡量小點,不能只管自己痛快吧!
有關部門,他們是不是給誰交了錢了,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們是不是也要給誰交錢,纔有人管呢?是不是也非要等到類似潑大糞,扔鞭炮,扔磚頭,發生後再處理吧,能不能有人告訴我怎麼辦?天天熬,天天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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