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軍人家屬,薊縣人,非農業戶口,我愛人是農業戶口,我和我愛人戶口不在同一個鎮。婚後有一子,2012年給孩子上戶口時,想上到上倉鎮隨父親戶口,但因為當兵被注銷不給上,無奈之下只好上到了別山鎮跟我戶口,(現在公安部門說沒有非轉農的戶口變更政策,我覺得這種情況不是我造成的,經諮詢部隊法制部門,這是不合理的)。我們現在還是想上農業戶口,可以分地,享受農村人的待遇。按照規定可以隨父,現在是等於我們在戶口隨父親這方面沒有了權益。我愛人在北京當兵,我愛人在北京當兵,在北京也享受不了北京的待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他入伍前的權利應該保留。請領導可以關注我們這一小部分人的權益,盡快出臺規定。
尊敬的紀穎楠網友:
您好!您反映 “子女戶籍”問題的留言已經收到,情況回復如下:
經查,您愛人鄭國志於2003年入伍,目前為現役軍人。您的長子鄭博於2012年9月19日出生,因為您愛人入伍戶口注銷,2012年9月27日鄭博隨您登記非農業戶口。關於您欲將您的長子鄭博由非農戶籍更改為農業戶籍的問題,據公安薊縣分局反饋情況,按照天津市戶口管理規定,目前我市還沒有非轉農政策,公安薊縣分局亦無權變更戶口政策,故無法為您的長子鄭博辦理戶籍非轉農的申請。
感謝您支持我們的工作!
薊縣縣委督查室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