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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您好:2012年12月給您發過留言,殘疾人不免費乘公交車的問題,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殘疾人持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是具備了法律效力,這是廣大殘疾人關注的,還請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給予懇切的答復。自2012年5月至今不解決,殘疾人2014年1月7日今晚報向全市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我們感謝政府,但是你們感覺遲了嗎?2012年5月1日至今我們再找有關部門。2014年1月7日今晚報向全市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是個好事,但是沒有時間,是2014年1月1日執行嗎?請你們不要在說二次回復。
2014年1月30日書記一定對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領導不關心殘疾人的問題,深刻解釋。再次請書記立即解決殘疾人不免費乘公交車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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