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關於享受百歲以上老年人營養費補貼和困難老人居家養老的政府補貼問題。2013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經修訂後重新頒布施行,其第五章第五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優待老年人的辦法,逐步提高優待水平。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但也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目前全國各省市都將百歲以上老年人營養費補貼和困難老人居家養老的政府補貼這兩項優待政策限定在戶籍老年人口,北京市也不例外。就目前我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這兩項政策向外埠老年人放開的條件還不具備。
二、關於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車問題。2010年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天津市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汽車實施辦法》(津政辦發[2010]31號) 。自2010年4月1日起,凡具有我市常住戶口、年滿65周歲以上(含65周歲)的老年人,均可持“敬老卡”免費乘坐本市公共汽車。新《老年法》頒布實施後我局就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優待問題作了專項調研,並形成調研報告。就65歲以上外埠老年人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問題,我局積極與市交通港口管理局和市財政局多次協調。2013年12月,市人大內司委專程來市民政局調研,指出鑒於目前我市的經濟狀況,建議將這項工作列為2014年的立法調研項目。
市民政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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