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孫書記:
隨著我市法律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已經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可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基本法治准則,執行上仍存在欠缺。
地處天津站北廣場新開路和華興道交口華雲大廈的一個洗浴中心“七一公館”,在華雲大廈與巨福園和春華裡居民樓之間不大的空間內,竟佔去了五分之三的地方,建造了高達五米,面積為五百多平米的私搭亂蓋平臺,在上面停放汽車,直接影響周圍居民的采光、通風和日常生活。更為嚴重的是,去年九月份以來,他們竟在停車平臺上將一個違章廚房加高成五層樓成為員工宿捨,進一步影響周圍居民的采光、通風和日常生活。周邊百姓白天也要開電燈,聞油煙。建成了天津的“最牛違建”。人們不禁要問,在別的小區樓頂蓋間小房,電視臺要暴光,城管要過問,而這個“七一公館”膽子這麼大,這麼有持無恐,究竟是為什麼?據說這個“七一公館”的老板袁德生挺有背景。這個“七一公館”想怎麼乾,就怎麼乾。停車平臺私搭亂蓋三年了,不僅沒拆除,現在竟擴大了規模。小區居民就“七一公館”“最牛違建”不斷找相關部門反映,但多年來一直沒有解決,國有國法,市有市規。人們不能相信這樣無法無天的事情,天津市能置之不理!但是,人們看到的只是,在整整三年時間裡,河東城管放任“七一公館”違建搭建不停。聯系“七一公館”老板袁德生是有背景、有來頭的,似乎這一切都很好解釋了。人們不得不認為這是一起執法不作為或曰選擇性執法的典型事件。
最牛違建所暴露的,是一些人自認佔有更多社會資源,就有特權,就能對抗法律的嚴格執行,這是對法律的嘲謔和反諷,亦表明特權做派在我們的社會上還大有其市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既是憲法所明定之原則,也是執法部門所應堅守之基本倫理。倘非如此,對弱勢者如普通居民“嚴格執法”動輒“強拆”,對強勢者如“最牛違建”卻一味軟弱偏袒,這是法治建設的悲哀。“最牛違建”一類的特權現象與選擇性執法不可一直持續,城管部門欲獲公信,就應有違必究,杜絕選擇性執法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