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區《關於在全區集中開展助醫助學助老助困四助慈善捐贈活動的通知》(北黨辦【2014】1號)文件要求,河北區政府直屬單位黨政機關事業機關所有人員都要捐助植物工資級別工資和工作津貼加生活補貼的四天的工資,按照全區最低的公務員工資標准,需要捐助六百多元,最高要捐助一千多元,我諮詢民政局負責的相關同志,給我的答復是和自己單位領導商量。
假如一個外地的孩子剛考進河北區某單位,年底工資只有三千六百多元,捐助後還剩三千,減去一千的房租再減去過年往返火車票,請問作為河北區的乾部在捐助了別人後,自己還怎麼生活?
本人現在從法律角度諮詢河北區民政局這個捐款是強制捐助還是自願捐助,如果是強制捐助,那這個捐款是否具有合法性?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委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進行核查。
“四助”慈善捐贈活動明確了“本著自覺、自願的原則”,不存在強捐的問題,而且在接收善款時都開具天津市公益事業捐贈統一收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河北區委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