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河北區給我父親發放的(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優撫證。每月發放優撫金醫保全額報銷。直到10年底區民政局取消了優撫並收回優撫證。到12年找到區民政局優撫科賴科長因我父親在雜志上看到民政局有一個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的優撫文件。但是為什麼把我父親的優撫取消賴科長回答:當時取消優撫待遇是根據市裡文件到60就取消優撫但是取消的那年讓我父親趕上了大概2011年市裡口頭講沒有取消的待遇不變而已取消的市裡既無口頭也無文件讓被取消的繼續享受優撫政策所以只能等。像我父親這歲數的都是66年68年入伍的都是在抗美援越或珍寶島自衛反擊戰退役的而以後的基本都是越南反擊戰退役的比我父親他們年頭晚為什麼他們有優撫而我父親他們卻沒有?一種身份兩種待遇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委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進行核查。
根據天津市《關於進一步完善定期撫恤定期補助工作的通知》(津民發【2008】93號)第四項(三)規定:“與原單位有償解除勞動合同的‘參試’、‘參戰’退役人員及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應在領取失業保險期滿後領取定期補助金。自領取社會養老保險金之日起取消其定期補助的待遇。”您的父親於2010年底退休,享受養老保險金待遇,所以,停發其定期定量優撫補助,截至目前,天津市還未有新的文件和規定恢復或增加待遇,今後如有變化,相關部門將按新的政策及時落實。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河北區委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