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劉立偉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一、延期交房問題
經協調,開發企業表示,延期交房將按合同賠償。
二、用電標准問題
經查,藍庭國際項目一期4號地和二期6號地的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用電按照商業標准收取,開發企業表示銷售過程中未承諾用電標准改為民用。2012年8月,開發企業將藍庭國際4、6號地相關資料報送電力部門,申請將用電標准由商業改為民用。經審批,一期4號地轉為民電,二期6號地未能通過審批。
三、關於“加價房”問題
您反映的情況應為從其他購房者手裡購買房屋,屬於客戶更名,在《商品房管理條例》中對於轉買他人未辦理初始登記的房屋的買賣有所規定,但未明令禁止,屬個人行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委辦公室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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