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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愛人宋振周退休前在天津冶金局下屬耐火器材廠工作,1994年因患嚴重“職業病”矽肺病無力工作提前3年退休(57歲)。
這幾年病情越來越嚴重,身體狀態越來越差,需長時間住院治療來維持生命,雖有工傷保險基金,但只能報銷一部分的治療費用,比如長期矽肺所造成的並發癥,繼發癥的治療,還有一些常用藥、必用藥需要自費(綜合治療)工傷保險不予承擔,在病危期的急救費用工傷保險也不予承擔。
從1991年確診職業病到2012年10月,我為愛人治療職業病所支付的醫藥費高達二十餘萬元,積攢下來的醫療票據裝滿4個抽屜。
盡管我們為治療職業病不惜代價,節衣縮食,竭盡全力,但頑固的“職業病”還是奪去了他的生命(2013.10.16)”在愛人患病治療期間,我們作為職工家屬曾多次找到他工作過單位和上級主管(冶金局)部門,希望得到一些醫療救助和經濟補償使我們走出生活困境,但這些企業的領導極其漠視患“職業病”人員的生命和利益,認為企業已經給職工上了工傷保險,職工患上“職業病”醫治“職業病”與企業無關,對職工造成的職業傷害沒有一點愧疚,我們家屬的正當權利得不到保障。由於工作環境差導致職工患上“職業病”,雖有工傷保險但又不能彌補其醫療“職業病”所需的各種醫療費用,我也七十多歲靠退休金為持生活,這巨額的醫療費用我怎承擔的起,請孫書記幫助解決一下“職業病”家庭的實際困難,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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