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王**       提問時間:2014-01-08 14:08
標題:公產房變更承租人必須公證,不合理
內容:

    區領導:

    您好!我是和平區林西路5號住戶,房子為公產房,屬百年老房,不可以買產權。

    房子的承租人是我母親,已經去世3年。房子所屬戶口本有我父親和我的名字。現在需要變更承租人,但因我哥哥始終不露面,不能做公證。

    我哥哥已經結婚,在我母親癱瘓12年中,哥哥和嫂子沒有來過,知道母親過世,也沒有來。我姑姑和家中的保姆還有鄰居都可以作證。

    因為公證不能做,我曾經找過房管局信訪,司法局等部門,他們也沒有辦法。

    我現在需要求助區領導幫助解決房本承租人變更問題。我們的理由是:我哥哥作為不孝之子,他還有什麼資格參與房屋產權公證?

    謝謝!

回復部門:和平區   回復時間:2014-01-22 11:05   是否超時:

尊敬的網友:

  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十分重視,立即轉至區房管局、區司法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經核查,根據《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請變更公有住房承租人,必須提供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戶協議公證書。因此,您申請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必須先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對於您諮詢的部分家庭成員是否具有參與過戶手續資格的問題,屬於家庭內部對變更事宜存在爭議,目前暫無相關的法律規定,建議您與家人通過溝通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再辦理變更手續。

  區房管局已通過電話與您取得了聯系,並就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如有其他意見和建議,歡迎諮詢。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委督查室

                                  2014年1月21日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各區委網民留言辦理情況
 回復率  滿意度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