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15日限購前兩個月,本人(相信還有其他人)在買車時把當時的車牌照做了6個月的保留。我一直在等政策買車呢。請問限購後,對於這種情況是什麼政策?不會就沒了這個權利了吧?
盼復
一市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對於原有車牌號碼,按照公安交管局規定,在車輛轉移登記後的6個月內可以擁有優先選擇該號碼的使用權,但首先您需要按照《管理辦法》規定,通過搖號或競價的方式取得小客車增量指標,方可購車上牌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