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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報紙上看到欣鋒尚服飾有限公司招聘:工資待遇:保底3000元+提成,試用期滿繳納五險。剛進公司培訓簽了一份一個月的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工資1500元,轉正纔拿3000元的保底。店鋪試營業後,幾乎天天加班而且無加班費,這都沒關系。再後來工裝發下來,(其中包括夏裝:連體裙一條,皮鞋一雙。冬裝:一件毛衫,兩件襯衫,一條褲子。更過分的是強迫員工花70元統一買杯子).並且要在工資扣除1000元以上括號內的費用。當時說乾夠半年退,過了一個月又說要乾夠一年纔退1000元的押金.國家法定節假日沒有三薪也不補休。這是什麼嗎?把我們當傻子.來公司應聘怎麼不說清楚要扣押金。工服鞋穿了又問不滿意可以走,但必須扣除皮鞋買時的價格。你們自己定的規章制度說試用期一個月滿,給員工繳納五險現在又不承認了,就你們這種信譽誰敢去那賣東西,真是差勁!幾十號員工到現在都沒有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更別說五險了。 希望有關部門要重視這件事,勞動法明確規定不能收取任何押金。有幾個同事離職了,還強要人家簽自動放棄五險,事情也太卑劣.
這事不知道有沒有人管啊?那已經辭職的員工是不是就活該倒霉,得不到補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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