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2月3號在北京提的車,12號去車管所照相、驗車,並且到國稅交了購置稅,上牌手續沒辦完;16號說限購,我20號去東麗區公證處做的公證,至今7號了還未拿到公證書,一直都是叫我等,是不是就公證不下來了,差什麼手續嗎?還有如果不給我公證書是不是就上不了牌了,那已經交的購置稅怎麼辦?望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目前,公證機構可以出具公證書的前提條件是,需要有購車的有效交易憑證(機打票據和電子憑證)。對於手寫票據無從考證其真實受理日期。對於此類情況暫緩辦理。市有關部門正在研究,近期將予以統一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