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是天津市津南區小站鎮的一個商戶.今年的取暖費按每平方米40元收費合理嗎?有什麼標准及文件嗎?
尊敬的馬紹君網友:
您好!留言改悉,經與市供熱辦了解,具體情況回復如下:非居民采暖費的收取標准和依據為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自2013年供熱期起開始實行津發改價管[2013]1135號《關於我市調整非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非居民供熱價格按建築面積由每平方米36元調整為40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