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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領導,
自從1月1號開始實行居住證制度以來,我一直在諮詢相關部門如何辦理,並到西青區中北鎮辦事大廳現場辦理,現在遇到一個特殊情況:我是在津租房居住,但是房東的房子是村裡大隊分的房子,無法提供房產證或者相關證明用來辦理居住證;並且打算最近購房,但是要求提供居住證,因為我身份證是天津的,但戶口在外地,所以一直沒有辦理暫住證;現在暫住證取消了,不知道該怎麼辦;另外我有幾個問題有關居住證:
1. 請幫忙開通下統一諮詢辦理進度熱線,如類似社保辦理查詢的熱線:12333
2.網上說居住證20個工作日即可下發,但是中北鎮的網點告訴我說是半年收集資料,然後在評測是否符合條件制證,請給與說明
3.中北鎮提供的申請須知中並沒有要求提供房主的身份證,房產證以及復印件(租房情況),但是當時的工作人員說必須有這個,請合適
4.在天津購買商品房時,必須提供暫住證,或者居住證麼,我是天津的身份證;戶口在外地;
5.我從2007年畢業後先後在天津工作近6年,並有完稅和社保,公積金,但是為什麼還要提供暫住證或者居住證,而且居住證的政策剛剛開始,辦理周期要半年以上麼?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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