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張** 提問時間:2014-01-03 14:49 |
|
標題:積分落戶 |
|
|
|
內容:
積分落戶戶口是必要要求非農業嗎,農業戶口可以嗎?辦理居住證的時候要求孩子也必須先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這個要求太不合理了,孩子還不到兩歲,為嘛要辦居住登記,另外我在河西區辦的居住證,西青區的辦事大廳就說不是在他們這所辦的就查不到信息,只能按新登記的辦理,再等半年以後纔能辦理居住證,天津市的公安系統難道不聯網嗎?
|
|
|
|
回復部門:西青區 回復時間:2014-01-22 14:44 是否超時:否 |
|
|
張曉倩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領導高度重視。我們已對您所提出的問題進行調查,並通過電話向您進行了說明和答復,對此您也表示滿意。現將居住證相關政策解讀附上(zwgk/zcfg/zcjd/),如有其它問題您還可以上網搜索《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進行查閱。
希望您繼續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中共西青區委
2014年1月22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