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有一輛小客車是2013年8月9日賣出去了,現在想買車那個牌照還能用嗎!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對於原有車牌號碼,按照公安交管局規定,在6個月內可以擁有優先選擇該號碼的使用權,但首先您需要按照《管理辦法》規定,通過搖號或競價的方式取得小客車增量指標。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