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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落在辰永路與佳寧道交口處的金苑公寓,以前是一個環境很好的示范小區,小區配備有居委會辦公用房、活動用房等公共配套設施(一是在22號樓旁,有一個2層辦公樓,屬於原物業辦公樓;二是在18號樓前的一個平房小院,原為物業辦公室,現在出租給住戶),具備成立社區居委會的條件。建議在金苑公寓小區成立居委會,否則,小區目前髒亂差的面貌很難改變。
目前小區存在如下問題:
1.衛生髒亂差,道路坑窪不平,晚上無路燈,垃圾隨處堆積,廢棄物品在樓外胡外堆放。
2.違法佔地. 私自打井. 破壞地下水(16號樓與17號樓之間,以及22樓與23樓之間的公共綠地有人私自安裝壓把井,以便澆“菜園”)。公共綠地被“割據”得四分五裂,尤其是在小區中心帶的綠地還有人養雞養鵝。
3.私搭亂蓋, 只要是自己家窗戶前面,能圈的全都圈上(以17號樓、19號樓為典型)。 根據《天津市城市綠化條例》規定,未實行物業管理的,應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單位管理並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但本小區的綠地被私佔後, 居民多次向北辰區政府反映, 但北辰區政府根本不予理睬。
4.地鎖泛濫,擠佔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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