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經查,區有關部門對您所反映的天津石化分公司聚醚部開展了多次執法檢查和異味監測。在2013年8月份一次夜間監測中發現該單位異味超標排放後,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針對其超標排放情況,該單位建造了污水站加蓋密閉工程。該工程於2013年10月10日完工,該污水處理站所產生的氣體經密閉收集後經廢氣洗滌塔洗滌吸收後排放。在隨後72小時連續監測及多次監督性監測及信訪監測中,未再發現有超標情況。
區有關執法部門將與您保持聯系,視情況再次進行監測。同時也將對該單位加強監管,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處。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委辦公室
2014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