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買的東麗區無暇花園博纔裡的房子,當時在附近工作。購房是一次性付款,只開了一張收據,也沒有合同,售樓的收款人員說過過就有房產證了,一直等到今天,多次詢問沒有答復,只是推拖等等。現在已經不再無暇附近工作了,房子沒有房產證至今賣不了。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懇請東麗區長過問一下之一重要的民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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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