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以前提交過,感謝相關部門,部分問題解決了,但是仍有部分問題未能解決,請相關部門盡快處理。
空港海航yoho灣(瑞航廣場)屬商業公寓項目,目前未經驗收交房於12年12月入住並開始供暖,供暖公司北京華遠意通供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簽訂了十五年供熱協議,按照42元/平米建築面積加收層高系數全額收取,但是入住後發現公共部位大廳、樓道、樓梯間等沒有任何供暖設施,卻按照建築面積全額收費不合理,旁邊的萬通金府國際同屬於商業項目卻按照套內面積收費。
本人有以下問題需要諮詢:
1、該供熱公司是否具備正規的供熱許可證。
2、沒有供暖設施的部位同樣收取供暖費是否合理。
3、已簽訂的15年供暖合同能否取消或變更?
本人有以下要求請求相關部門協調處理,希望能夠體諒民生為百姓著想。
1、公攤部位沒有供暖設施不應按照建築面積收費,另外雖屬商業產權性質但實際為居住使用,耗能成本不可能與底?寫字樓相提並論,應參照民用供暖標准收費。
2、為起到節約能源目的盡快啟動分戶熱計量表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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