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購買的東麗溪堤郡雅苑34-9的房子,盡管房子還沒裝修,今年是第二年繳采暖費。12月28日交費後到房子裡看了一下,發現所有進戶供熱管冰涼,馬上回到華明供熱收費站說明情況,一自稱是負責人的喬姓男士接待,我提出所有房間都冰涼可能是截門沒開,也就是從11.15--12.28沒給供暖該如何解決,喬負責人承諾如是這樣將退還部分采暖費,如按程序測溫度低於18度,將按程序退還相應采暖費。馬上與供熱維修聯系到場查看,在現場我被工人告知是截門沒打開。現場喬負責人電話與工人及維修隊長溝通後,我被喬負責人電話告知此種情況不在退采暖費范圍之內,原因是入戶閥有鑰匙和扳手兩個,鑰匙閥是開的,而手動扳手閥關著就與供熱無關,並讓我報警查關把手的人,並被告知他不是負責人而是姓張的負責。令我不能理解的是:我交了采暖費,供暖部門就有開啟供熱閥門並有檢查巡視的義務,對這種只收錢不負責任不履行義務的華明供熱收費站該如何處理?作為平頭百姓就像被政府職能部門搶了錢一樣的感覺,實在令人氣憤!!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1月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供熱站證實該用戶的供熱手動開關不是供熱部門關閉。按照相關規定不在減免供熱費范圍。區供熱辦已將此情況反饋給華明供熱站,要求對群眾做好政策解釋工作,雙方協商處理。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