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於2013年12月在老城廂陽光晶典苑5號樓的一套住房,購房合同上產權性質為混合型公寓(非住宅),並進行了所有權預告登記,房屋已在2013年9月交付。
請問該種產權性質,是否會影響我本人及子女的戶口遷入。盼詳解,多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