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領導,我是廣東的戶口,妻子是天津的南開區戶口,都是城鎮戶口。孩子出生在天津也是天津南開區的戶口,我想問一下,結婚滿10年後辦理夫妻投靠,有一個提交“來津依據”的條件,這個來津依據如何認定,有具體的證明方式嗎?請給與答復,便於提前准備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