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位於海馨園二期,今年6月份租給一個人,租期半年,現已到期。但是租房者已經一個星期聯系不到了,又不敢自己進去,怕被對方誣陷裡面丟失重要物品。我給110打電話求助,對方不管。
如果走法律途徑需要很長時間。我只是個最底層的工薪人員。每個月還要還房貸,實在沒有經濟能力這樣拖下去,請縣領導給予幫助。
尊敬的“張偉”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尊敬的“張偉”網友:
您好!您請聯系所在小區物業經行協商處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