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好,
我是12年在天津碩士畢業,現在在開發區一家單位上班,單位將我的戶口放在塘沽人纔。我對象是天津市寧河縣戶口,我們已結婚。
1.如果現在我將戶口遷移到寧河縣我對象戶口本上,過幾年在市裡河東區按揭買房後,請問我能將戶口遷移到河東的房子所在地嗎?我對象能嗎?
2.若是1的答案是否定的,那我暫時不遷移戶口,在河東按揭買房後直接將戶口落戶河東,請問,向後孩子的戶口先跟我對象落戶寧河縣,等到上學年齡,幾年後再將戶口遷到我的名下(河東區),這樣是否允許?
期待感激您的回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