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站停車場收費,本無厚非,我們非常贊同。但是有兩點需要規范:一是收費必須給票,很多時候你不主動要,收費人不會主動給。二是有時送人,本來沒有停車,只不過從停車場路過一下,稍停2分鍾,也要收費。關於這點,很多人提出張異議。停車場,不停車就不應該收費。超過10分鍾,或超過5分鍾,你收費人們心裡也舒服點,有時連2分鍾也不到,也得付錢,這叫嘛玩意。停車收費的目的是你你盡量不長時間停車,然而停車場成了掙錢的機器。該如何解釋?請給個答復。
尊敬的李玉剛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市發改委 2014年1月6日
尊敬的李玉剛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按照市政府《轉發市發展改革委擬定的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0]124號)的有關規定,天津南站機動車停車收費標准為每半小時2元,未設立免費停車收費政策。車站機動車停車收費為政府定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制定收費標准。如發現與上述收費標准不符,請您持相關票據到市價格舉報中心投訴舉報或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