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核實,留言中反映的公司為凱萊英醫藥集團下屬的凱萊英生命科學技術(天津)有限公司,位於天津開發區第七大街71號,公司主要從事高新醫藥原料藥、醫藥中間體的研發和生產,為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該公司由天津市建築設計院設計,公司廠區分為廠前區和生產區, 廠前區建有2棟研發中心樓、1棟聯體三層科研樓和五層綜合樓(您所反映廠區內設立職工宿捨即指在綜合樓內設立科研生產人員倒班休息室);生產區建有1個生產車間(丙類)、2個化學品倉庫(1個甲類、1個乙類)及輔助用房等。
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的要求,民用建築距離甲類化學品庫不得少於30米,距離乙類生產車間不得少於10米,距離辦公場所不得少於6米。經現場核查,綜合樓與北側化學品庫防火間距為190米,與西北側生產車間防火間距為102米,與研發中心樓防火間距為29米,均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的要求。
市安全監管局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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