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職人員備案
在宗教場所(比如基督教教堂、神學院、學校、佛教寺廟、學校、伊斯蘭清真寺等)從事教師、職員的人,應在宗教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怎麼辦
政策依據
《宗教事務條例》 第27條
申請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備案:
1、未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教職人員認定辦法認定的;
2、提供的備案材料不屬實的。
所需要件
申辦行政許可項目承諾書
委托書
《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表》
宗教教職人員的戶籍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到市宗教局相關處領取所需要的各類申請表(申請表也可通過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網www.tjxzxk.gov.cn直接下載);
第二步:申請人備齊申請材料後,直接到市宗教局相關處報送申請材料,工作人員接收、核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當場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標准;
第三步:市宗教局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決定,通知申請人領取有關文書。
辦結時限
法定審批時限:3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 個工作日(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除外)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市宗教局 宗教一處(天主教)、二處(基督教)、三處(佛教);四處(伊斯蘭教)
地址
天津市和平區成都道77號(一處:022-23128207、二處:022-23321263、三處:022-23190458、四處:022-23111544)
你問我答
Q:請問,應該去哪裡下載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表?
A:您好,由國家宗教事務局監制的《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表》下載網址:一是在『國家宗教事務局』網站,發布的《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最下面的網址;二是天津市政務網個人辦事服務中也可下載。或者到地方政府民族宗教辦公室申領。
相關政策
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相關規定
宗教團體依照本宗教的有關規定解除宗教教職人員身份,應當到備案部門辦理注銷備案手續。宗教教職人員在宗教教務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情節嚴重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外,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建議原認定該宗教教職人員的宗教團體取消其宗教教職人員身份,並辦理注銷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