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和平區區長您好:
我家在和平區有一套我母親名下的公產房。因為母親本人於2013年11月28日在美國突發腦出血,送到醫院後做了開顱手術,費用是14萬美元到目前,在以後的日子康復費也是每月需要1.5萬美元。無力償還美國的醫藥費,需要賣掉天津和平區的這套房子,但是現在我母親本人全身不能動沒有辦法親自回中國賣這個房子,我和妹妹的名字都這個戶口本上。我知道我們的國家是有政策的戶主本人不到場是不能賣這房子的,但現在我母親這樣的情況肯本就不能回來。我很無奈的請求您幫助我諮詢並幫戶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什麼手續我會全力配合。附上一張我母親在美國康復中心的照片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進行調查處理。
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如出賣公產房屋,需到市津房置換有限公司辦理房屋置換手續。房屋置換時承租人是否需要到場等具體細節問題,可向市津房置換有限公司或市房產總公司進一步諮詢。
區房管局已通過電話將市津房置換有限公司和市房產總公司的諮詢電話向您做了告知,並就辦理業務的相關手續進行了解答。如有其他意見和建議,歡迎諮詢。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委督查室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