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據了解,2009年,您因胸椎佔位病變手術後高位截癱,長期臥床,與弟弟在一起生活,屬孤殘人員。幾年來,河西區殘聯、天津港港口服務公司、天津港集團公司經常給予您救助和生活上的幫扶。因住院花費醫療費用較高,2010年底給政府寫信,要求在醫保待遇上給與照顧。考慮到您的實際困難,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津政辦發〔2009〕114號)和《天津市特殊困難人員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津民發〔2011〕82號),2011年我們將您納入了醫療救助范圍,經市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協調推動小組研究,對您實施一次性醫療救助,解決了您實際困難。另經核實,2013年度,您無住院醫療費用發生,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發生3900元,醫保支付後個人負擔1600元。
對您反映的減免大額醫療救助費、免除或降低門急診門檻、增加個人賬戶、提高報銷比例和將截癱納入門特的建議和要求,因涉及醫保政策調整較大,我們將在下一步完善醫保政策中進一步研究;對您提出的將截癱納入家庭病床的要求,我們將根據本人的申請,按照特殊情況予以特殊解決。
市人力社保局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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