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收到您的留言後,我辦立即責成區建委、法院和八裡臺鎮進行調查核實。具體情況如下:
1.關於扣除5.39%營業稅20萬元問題。該款項在您與黑龍江建工集團簽訂的《模板工程目標責任書》第4.1條已注明,合同價款中包含了稅費和利潤(此條款是按照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和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出臺的《關於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文件規定擬定的),您已簽字認可。
2.關於無故扣款5萬餘元問題。因混凝土漲模未剔鑿,總包單位只能委托其他班組進行施工,由此產生的費用從您所得的工程款中扣除,您已簽字認可。
3.關於未支付5%尾款18.5萬元問題。該款項在勞務合同5.1條已注明:甲方(黑龍江建工集團)支付乙方(杜國慶所在班組)工程款總產值的95%,待黑龍江建工集團承包的九標段全部工程竣工驗收(預計2014年6月份)3個月後付清全部工程款,2012年10月只是完成了主體工程結構的驗收,故無法支付尾款18.5萬元,您已簽字認可。
4.關於法院至今未開庭審理的問題。按照法律規定,您取得尾款的前提是施工內容經驗收並合格,從第3條中已知,您與黑龍江建工集團訂立的合同是九標段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尾款,工程預計2014年6月纔驗收備案,故此案件無法開庭審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為“美麗津南”建設獻計獻策。
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調研督查考核辦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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