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南開區民政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經了解,您共有2個成年子女,其中長子,42歲,無業,智力四級殘疾,與您共同居住。在辦理低保時應核算您與長子的家庭收入,還應計算次子應付的贍養費,由於您的退休金為1600元,同時長子屬智力四級殘疾,不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和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按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60%核定其收入為360元,家庭收入已超出低保、特困救助卡以及物價聯動補貼的條件,故無法享受以上救助政策。上述情況已向您次子配偶閆女士進行介紹和講解,其對相關救助政策表示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委辦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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