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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
我是高家莊鎮西小村的村民,我向領導反映一個問題。2000年左右京哈告訴修建,當時告訴兩側種植了幾百米的樹木作為綠化帶,寶坻政府免費提供樹苗、免費給種植並打藥除蟲。當時政府說的是樹木及樹木所佔用土地產權仍屬於原村莊。兩年後的2002年高家莊西小村原書記將這些樹木以極低的價格承包給了村裡的8戶人家(這8戶人家包括現任西小村委會主任孫紅旗及西小村黨支部書記駱衛國),約定的承包期為8至15年,每畝地一年的承包費用為100元(當時村裡承包地的價格一般是300-500元),當時制定承包期為8-15年這種不固定的期限考慮的就是樹木的成材周期的不確定性及樹木砍伐需要相關部門批准特殊性等因素。今年在有關部門的批准下這些經濟林已經都砍伐了,西小村大多數百姓希望樹木砍伐後不要再承包給個人,希望村裡集體所有這些樹木的收益。但是原有8戶承包人(其中就有現任支部書記及村委會主任)以8-15年的承包期沒有達到15年的上限為理由還想繼續承包。造成村內百姓的不滿。希望相關領導調查下給群眾一個合理合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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