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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小站鎮政府領導:
11月26日在小站鎮政府工作人員的努力下,天山與68、69、70號樓的業主經過協商,天山方面答應免去3年的物業費和暖氣費。新華網對此進行了連續報道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tj/2013-11-27/c_118307474.htm。
我是67號樓101的業主,與68、69、70號樓的業主存在同樣的問題(證據見附件圖片)。與據了解67號樓只有我1戶按照天山的要求11月9號交了房,據津南區政府回復津南區建委對天山下發了3份《責令整改通知書》,目前尚未整改完畢http://zw.enorth.com.cn/gov_open/3236877.html。
12月7號有很多68、69、70號樓的業主與天山簽訂了合同,天山對已交房的業主給予了免去3年的物業費和暖氣費。我帶著相關資料找到了辦理手續的物業,他們說我不在賠償范圍內,讓我們去找客服,客服讓我找物業,當初的售樓員也關機,被他們相互推脫。
作為與天山只有一牆之隔的鎮政府,天山是否達到了交房標准,我想政府工作人員十分清楚。另外迫於生活的壓力,我交了房,但房子的暖氣一直不熱,水也時有時無,房子周圍的環境也十分髒亂,根本無法居住。
我想作為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小站鎮政府對待我會跟對待68、69、70號樓的業主一樣,幫助我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文明維權,共建美麗和諧的文明古鎮小站!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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