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節育措施狀況、計劃生育獎罰情況等便於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管理。
怎麼辦
申請條件
18—49周歲的育齡婦女,擬離開戶籍地到外省(市、自治區)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短期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擬在外地居住30天以上的都需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3、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辦理指南
應當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公民,在外出前到村(居)民委員會開具介紹信,然後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申請辦理。
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外出的公民應當在到達外省(市、自治區)居住地15日內,到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進行有關登記。您就可以憑證在現居住地免費享受計劃生育部門提供的優質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與《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方纔有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有效使用期限為3年,應辦證的公民應當在使用期限截止前,到發證機關換領新證。
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外出的公民婚育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到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在3個月內到戶籍地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或以信件、電話等形式告知發證機關或村(居)民委員會。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
《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及鄉鎮級計生部門
辦理地點
(鎮、街道)計生辦
電話
022-23310865
受理時間
全年
你問我答
Q:我們夫妻在結婚登記的時候是在河北區民政局進行的,現在我的戶口遷至河東區六緯路64號並且居住此處,我妻子的戶口沒有變動。請問我們的《生育服務證》該在哪個區的哪個街道計生辦辦理,需要攜帶什麼必須的資料,需要回唐山辦理什麼手續嗎?
A:您應在現居住地(河東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提供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
相關政策
證件辦理的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與《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方纔有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有效使用期限為3年,應辦證的公民應當在使用期限截止前,到發證機關換領新證。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外出的公民婚育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到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在3個月內到戶籍地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或以信件、電話等形式告知發證機關或村(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