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劉* 提問時間:2013-12-03 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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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城市名居房屋私自開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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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城市名居2號樓906室,2室1廳私自改造為6室單間向外出租,嚴重破壞房屋結構,給消防和治安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曾多次與物業管理反應未果,請有關部門協助調查,進行處理,望恢復房屋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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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部門:濱海新區 回復時間:2014-01-03 11:44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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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日前,新區有關部門已約談城市名居小區 2-906 室當事人,告知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嚴重性,並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當事人表示盡快整改。新區有關部門將按期巡查,若當事人未在規定限期內改正,將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立案查處、行政處罰,在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期滿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溝通,您對處置和答復表示滿意。
中共濱海新區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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