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春蘭書記:
您好!
我是鞍山西道天大北五村20號樓的居民。這裡的生存環境太惡劣了。
1. 以五門一樓的一戶人家為首大肆進行日租房的經營,為了牟利,什麼人都租,也不登記查驗身份證。賣淫嫖娼,吸毒,盜竊等犯罪經常發生。他們租用居民樓,肆意扔垃圾,堆雜物,弄的樓道就像垃圾站。
2.以連進餐廳,集賢圖文,以及8門一樓的住戶為首霸佔公用自行車棚,私搭亂建,私拉電線。8門一樓的住戶還佔壓排數井,讓人無法疏通下水井。
霸佔車棚的事有別人反映過:
標題:小區內公用停車棚,私自圈佔,相關部門說無權執法
內容:
區長您好:
我家住在南開區鞍山西道天大北五村20號樓8門,20號樓前有一個公用自行車停車棚,2013年5月18日20號樓一樓一戶名叫《集賢圖文》的個體商戶,為了自家停放自行車安全,私自將原有公用車棚(6、7、8門門前)用鋼筋棍由上到下焊成了一個6平方米的鐵籠子,並且上了鎖,獨自放車。最讓人生氣的是,竟然把我的自行車也鎖在籠內。我找過他們,他們說可以把我的車放出來,讓我放到別處去,這個地方他們佔了。請問區長:車棚是公用的,他可以隨便圈佔嗎?
我找過當地居委會反映,居委會說他們無執法權,只能督促勸導,無法拆除。我又找到屬地萬興街街道辦事處城管科,他們也說他們對天大北五村區域無執法權,讓我找學校去反映,天津大學那麼大,我去找誰呀?校長管私搭亂蓋嗎?沒有辦法,我又撥打了110報警,警官同志說:您要是想把車弄出來,我們可以去跟他們談。我無語了,如果大家都這樣圈佔,諾大的車棚還能放下幾輛自行車?車出來容易,人家上了鎖頭,你辦完事回來就放不進去了。沒辦法,這段時間我出門只能步行,有車確無法騎。
我年齡大了,又沒有車,天大這麼大,我實在無心也無力去找校長了,所以請您幫忙。沒有別的要求,只希望馬上拆除違章,還20號樓一個“公用”的車棚。
回復部門:南開區 回復時間:2013-06-06 17:27 是否超時: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5月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調查您反映的問題不屬於南開管理,大學校區內管理屬於大學自行管理,見意你找大學內部管理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8月
等了三個月,南開區政府就答復 “不屬於南開管理,大學校區內管理屬於大學自行管理,見意你找大學內部管理部門。” 我們這根本不在校園裡,南開區政府實地調查了嗎?就算不實地調查,作為一級政府也應知道自己的管轄區的大致位置吧? 這明顯就是推諉嗎。
南開區政府就是這樣執行黨的群眾路線的,太讓人心寒了!
請春蘭書記救救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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