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是楊柳青萊茵小鎮的一名居民。上個月反映過小區內違章建築問題。通過執法局的工作,小區內暫時沒有發現新建違建。但美軒苑16號樓一樓居民不僅沒有拆除違建,反而繼續施工將草坪全部鏟除,鋪上石磚,新裝大門並上鎖。希望綜合執法局,對其強制拆除。讓百姓看到執法局不只對商販執法,讓群眾真心佩服。
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進行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經核實,萊茵小鎮美軒苑16號樓業主孟某某存在圈佔綠地問題,圈佔綠地面積約為80㎡。區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已對其進行了筆錄詢問,對其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自行拆除圈佔綠地設施,恢復綠地原狀。12月6日,經區綜合執法局現場復查,其並未自行整改,於是對其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下一步,區綜合執法局還將嚴格履行執法程序,並做好孟某某工作,爭取其自行拆除。
希望您繼續監督、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中共西青區委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