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
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須為該外國人申請就業許可,經獲准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後方可聘用。
怎麼辦
申請條件
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外國人在中國就業須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2、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和相應工作經歷;
3、無犯罪記錄;
4、有確定的聘用單位;
5、持有有效護照或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所需要件
1、《聘用外國人就業申請表》(用A4紙打印,加蓋公章);
2、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批准證書(復印件);
3、聘用申請函;
4、任命書(委派書或聘書);
5、健康證明(復印件);
6、履歷證明;
7、有效護照(復印件);
8、學歷證明(或資格證明,復印件)。
辦理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規定》
《天津市勞動就業管理條例》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
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填寫《聘用外國人就業申請表》,攜帶擬聘用的外國人的相關材料文件,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後,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辦。對審查合格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簽發《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2、用人單位在被聘用的外國人入境後15日內,持許可證書、與被聘用的外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其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證件,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為外國人辦理《外國人就業證》,並填寫《外國人就業登記表》。市勞動行政部門在5日內對審查合格的外國人發給就業證。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市勞動保障行政事務服務大廳
受理時間
全年
地址電話
天津市河東區九經路25號 2801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