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好:我是08年南市拆遷被安置到南開區大園新居居住,至今已經5個年頭,到現在為止沒有取得房產證,多次聯系凱興開發商及和平區房地產對外開發部未果,現在兩家互相推脫,我實在無能為力,我懇請書記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寶貴時間幫問一問何原因?從入住到現在已經5年了,還要等多久?如果按現在日期開發票,再轉讓房屋個人要多承擔總額20%稅費,20%是什麼概念?普通百姓半生精力,多謝請書記,請書記幫忙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進行了調查處理。
南市地區拆遷啟動後,我區在南開區芥園西道大園新居購置了部分安置房,用於安置南市地塊拆遷居民。期間,相關部門曾多次與小區開發商凱興房地產公司聯系,協調產權辦理事宜。2012年,凱興房地產公司開始為入住的南開區及我區拆遷居民辦理房屋產權證。因我區當時拆遷政策與南開區存在一定區別,為穩妥起見,區相關部門與凱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多次進行溝通協調,現已基本達成意向,下一步即將按照方案准備實施,請您再耐心等待一段時間。
感謝您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委督查室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