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中考報名工作是一項環節眾多,涉及面廣的系統工作,關系到數以萬計學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中考的組織管理。為了給區縣各基層學校留出充分的時間采集考生信息、進行戶口核查、輸機核對等多項工作,中考報名時間需要適當提前。
為使廣大考生應對中考報名提前進行的變化,2012年11月16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中招辦已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系統中發布了調整信息,做到了提前一年時間向社會告知。“津招辦中發〔2012〕24號”文件說明如下:“戶籍動遷學生進津登記日期為上一年的12月20日前。”為維護考試公平,報名時間不宜更動。
鑒於您的實際情況,可在原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報名昇學,被當地普通高中錄取後,通過轉學的方式,轉入天津市藍印戶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就讀。相關要求可諮詢藍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局中教科。
市教委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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