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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作為藍庭國際二期的業主,表示被這個未交樓的房子折騰的十分痛心:
1.當初購買時銷售反復強調40年產權,簽合同時方知僅剩31年,但因為不簽也不給退押金,索性就買了。但現如今又被告知由2013年8月交樓延遲至12月31日,又一步減少了使用年限!且就實地看房業主的照片顯示與樣板間存在巨大出入,最主要的是客廳與廚房的隔斷牆對應的不是牆體,居然是玻璃!著實存在安全隱患!!
2.當時的銷售一直在灌輸一期已改為民水民電,二期的正在辦理,誰知現如今已被告知確定為商電。銷售羅列各項費用的取費,其中采暖費被告知按單層面積收取,結果現如今得知不光按照遠遠高於住宅取費的36元一平收取,並且還要按層高/一般住宅層高的比列額外收取二層取暖費用,無形中費用便翻倍,大大增加了生活成本。
小青年們為了謀生,說些個謊言我們諒解,但是作為大部分業主都遇到的問題便不是某個銷售的原因了,而是濱海浙商的誠信行為了。
為此我們與濱海浙商協商,希望就商電問題能為業主考慮,協助變更,畢竟大部分購買者都是自住使用,但開發商的傲慢態度令人很是失望。
如果說售出時你不擇手段也就罷了,售後更不思反省積極彌補,丟的不光是浙商集團的臉,更是大大給“浙商”的形象抹了黑!我對書記說說心裡話,外來的企業如此不顧形象的做法著實令人傷心,地處東麗未來發展的要塞卻還如此處事,這類的企業入津如何能促進天津的經濟發展呢?請書記考慮將有誠信問題的企業請出天津,我們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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