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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積縮水,萬科拒不退款
尊敬的德來書記:
您好,我們是萬科金色雅築南苑7、8號樓的全體業主,開發商萬科今年6月份通知業主辦房本時被告知需要改發票,說是東麗房管局測量的實際面積比合同面積都要小,中間戶每戶差0.29平米,兩邊戶每戶差0.3平米,不改發票辦不了房本。改就改吧,面積變小了,總房款變少了,那我們買房時多付的房款總得退吧?這畢竟買的不是一件小商品,差個塊兒八毛你愛退不退,誰也說不出嘛,相反,對於咱普通老百姓來說,買套房子那可是購買的大件商品,每平米少則幾千多則幾萬塊,就算是差了零點幾平米,細算一下那每戶也得差了幾千塊錢,兩棟樓就是幾十萬,哪能到你開發商這裡說不給就不給,說不退就不退了呢?!不是拼上積攢了一輩子的辛苦錢加貸款,普通老百姓能買得起房子嗎?老百姓多不容易啊?!
萬科售樓處的人說,他們不退是因為銷售合同附加條款規定的,可以不退。你聽一聽,這合同裡竟有貓膩呢!想弄個霸王條款說事兒。別的開發商咱不敢說怎麼樣,像萬科這樣經營房地產開發那麼多年,企業形象企業信譽也該響當當了吧,怎麼還玩這麼低能的游戲規則呢?能符合萬科的企業形象嗎?試問一下房子是你萬科開發的,房子出現面積誤差是你造成的,要是有責任的話,那責任也應該由你來負纔對啊?那你萬科憑嘛就把業主多付的房款給沒收了呢?替你買了單呢?那是公民的基本財產權,是憲法都賦予了的基本權利,你萬科就能凌駕於憲法之上把權利給剝奪了?這不是巧取豪奪,是嘛呢?這能是公平,能是誠信嗎?你萬科最起碼的社會責任那裡去了?企業要都這樣,和諧社會怎麼建?群眾路線怎麼走?“東麗夢”、“中國夢”什麼時候纔能實現?
這件事已經拖了好幾個月了,有的業主也找過東麗消協,但是萬科拒不退款,真拿他沒辦法。我們萬科金色雅築南苑7、8號樓的168戶全體業主都是守法守規矩的普通公民,打心眼裡都想維護東麗的和諧穩定,正是基於這種責任,我們只好求助於您,求助於政府出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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