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我從天津機場打車回河西區楓林路,計價器顯示24.9公里,等候7分鐘,價格71元,他超過3公里全部按3塊錢計價了,這個計價標準不對吧。貴了快一倍了。我記住了那個車的車牌:津E-188687 也有可能1是字母I,我把發票的照片不知道怎麼回事,上傳後提交通過不了?
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起來,坑了天津本市人不要緊,關鍵是有損天津市的形象,丟天津人的臉。希望您可以給予處理,打擊。
尊敬的閻達生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3年11月1日
您好!日前,我辦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已與您聯繫,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回覆:
您所投訴的天津機場出租車價格違規一事,經我辦稽查執法大隊信訪部門覈實,津E18687號出租車屬我市一檔車收費標準,此趟業務收費合理。
感謝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