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不免費乘公交車,殘疾人保障條例的亮點,是殘疾人免費乘車,2012年5月1日執行,市殘聯解答,政策超前,不知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有沒有考慮殘疾人的感受。政府何時能做實事,政策落實到位。[解答] 您好!由於此項規定公告在先,施行在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需要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解決。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後,方能實施。哪位的領導“水平”高,你的法律“水平”高,解答的“水平”更高,殘疾人很難......現在新一屆領導關注新的亮點。有法不依。市民政局.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不執行,請你們為殘疾人立即解決此問題,為新天津做貢獻。多次不能解決關於殘疾人不免費乘公交車。殘疾人辦事難,難,難……領導們為新天津做一點好事。領導們自我批評立即解決。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天津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款已對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有了明確規定。由於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存在無障礙設施、安全隱患及保險、殘疾人身份認定、財政據實補貼等諸多問題,落實條例規定需要深入調研和協調。經過市殘聯、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門共同努力,目前,殘疾人免費乘坐公交車的實施意見已起草完成,正在征求相關管理部門的意見。
市殘聯、市交通港口局
201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