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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孫春蘭書記:
我是寶坻天泰園小區4號樓3門1101的住戶,入住小區三年,每年的冬季都是白天在屋裡要穿棉衣、棉褲;夜裡睡覺要蓋兩床棉被;我們對面1102的住戶和我們一樣,冬季交了暖氣費卻得不到溫暖。
究其原因是:恆安供熱公司每年的冬季燒煤燒鍋爐都是“外包”,這家老板只知道一分不少的收采暖費,而不顧供暖質量!我們所在的小區物業一個韓姓經理說,他們的溫度一冬天纔13度左右。鍋爐外包,根本不按時按質燒煤,不知這家供熱公司怎麼會這樣做?
我們多次找恆安供熱公司,在樓道主管道放出的水纔30來度,屋內暖氣片一點也不熱。
2013年6月恆安供熱公司在小區每戶人家門上貼出通知“不管熱不熱都必須全額交納全部采暖費,否則將隔斷主管道,做永久性停暖處理!”“如果,申請不供暖,也必須交全部采暖費的20%(熱損)”!
今年,我家有一周的幼兒,希望今冬暖氣熱點,免得孩子凍傷!
孫書記:希望您了解民情,讓有關部門管一管這家“霸道” 供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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